圖片來源:CRIF圖庫
參、影響實質選擇權價值之因素(The factor affecting real option value)
一、金融選擇權價值的決定因素(參數)
恩據「Black-Scholes模型」金融選擇權價值的決定因素(參數)如下: - 標的資產的現有市場價值(The current value of the underlying assets)。
- 選擇權的覆約價格(Exercise or Strike price of the option)。
- 選擇權的到期時間(Time to expire on the option)。
- 與選擇權壽命期間相當的無風險利率(Riskless interest rate corresponding to life of the option)。
- 標的資產價值的變異(波動性)(Variance in value of the underlying asset, or the Volatility of the underlying asset))。
- 標的資產的股利(率) (Dividends paid on the underlying asset)。
二、金融選擇觀與實質選擇權之比較
就以上各項影響金融選擇權的因素,運用到實質選擇擇並做比較可列示如下表:肆、實質選擇權是否有價值的判斷(The determination of real option value)
在運用實質選擇權評價法進行長期投資價值評估及決策分析實,必須先判斷標的投資案是否隱含明顯且可觀的實質選擇權、因為並非所有的投資案均具有值得注意及評價的實質選擇權。為避免以實質選擇權為理由而使實際上不划算的投資案變成值得投資的風險,在評估實質選擇權是否真有價值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 數量性的估計(Quantitative Estimation):雖然實質選擇權評價在實務運用上有其複雜性,但如果主張以實質選擇權評價法作為投資決策評估的依據,就應該提出數據來支持:對實質選擇的評價,並獲得其經濟效益大於其成本的結論。事實上對投資案所隱含實質選擇權的評價,正是了解該投資案「價值動因(Value Drivers)」的第一步。
- 初始投資是後期投資、擴張的必要(先決)投資嗎?如果不是,初期投資的必要性有多大?
- 企業對於該投資案後期的投資、擴張是否具有專屬權(Exclusive Rights)?如果不是,初始投資是否提供企業對未來(後期)投資、擴張重大的競爭優勢?
- 上述的競爭優勢的持續性如何?有多大、多長?
伍、結論 企業經營管理是一項專業而複雜的過程,其核心目的在不斷提升其業主(股東)權益價以回饋業主(股東)之投資。企業需要根據目前企業價值評估最常用收益法下「現金流量折現法」:企業創造未來創造現金流量大小(包含成長率及投入資本報酬率)、時間及不確定性(風險),事先設定企業價值績效衡量及評估指標。因此企業必須選擇真正影響企業長期業主權益價的動因,做為企業的價值績效衡量指標,進而設定適當的基準,才能達到真正提升長期業主權益價值之目的。在各項關鍵性動因之中,資本性之營運效果及投入資本報酬率,端賴於如何運用有效的財務評估、分析模型,選擇真正具有高經濟效益的投資案,方能維持及提升企業的長期經營績效及企業價值。
然而過去企業傳統上使用淨現值(NPV)法作為長期投資的決策評估方法,已經無法因應越來越多變的外在環境;特別對於一些新興的尖端科技產業以及生醫製藥產業的投資案,運用NPV法已經顯得捉襟見軸!實質選擇權相對地可以捕捉此類投資案的動態調整機會(權利),並且運用財務模型進一步將此類投資案隱含動態調整的機會、彈性的價值衡量出來,因此可以補充NPV法不足的地方。本文針對實質選擇權之意義、種類、價值影響因素與重要性等進行初步的介紹。本文係本實質選擇權評價法系列專欄的第一篇,本專欄希望以淺顯易懂的方式,繼續介紹實質選擇權(實物期權)評價法的模型、各類實質選擇權的意義與運用時機,以及其在實務上的運用案例,期盼協助企業管理者了解如何運用實質選擇權評價法於實際的長期投資決策,協助企業管理者選擇適合自己企業的價值績效指標的基準的長期投資案,發揮價值績效管理的效果。希望本文對於管理者在進行企業經營管理時能有一些助益,實所至盼。
作者謝國松博士:會計師;(台灣及大陸)評價分析師;(NACVA)證券分析師;
中華民國稅務與專利代理人、仲裁人。
《延伸閱讀》
實質選擇權(實物期權)評價法之意義及重要性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