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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緣起與意義及重要議題(上)  
  2022/10/25
謝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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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氣候變遷;碳稅;全球暖化;綠色商機
圖片來源:CRIF images

壹、前言

  如果要列出企業界今年最關心的十大議題,那麼ESG必能有一席之地!可以預見ESG必將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吸引企業界的關注!為了瞭解ESG,本文之內容特別對ESG之緣起與意義、ESG三大主題之主要內容介紹、我國環境保護法制之發展、ESG與資金配置及投資、淨零碳排以及ESG績效評估等重要ESG議題,做精簡扼要的說明,以分享讀者。

貳、ESG之緣起與意義

  ESG起源於西元(以下同)2005年聯合國的《Who Cares Wins》報告書,提出企業應該要將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項指標納入企業運營的評量標準,除了能促進企業永續經營之外,也能替社會、環境與經濟帶來正面效益。長期以來,由於世界各國大都忽略ESG帶給企業的價值,故聯合國在2006年成立了「負責任投資原則組織(PRI,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致力推廣企業將ESG納入經營決策考量,並認為ESG是企業投資決策中的重要判斷因素,因此負責任的投資人在投資企業時,應該用ESG來衡量企業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等三大構面的績效表現。PRI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永續投資倡議組織。

  ESG分別是環境保護(E,Environment)、社會責任(S,Social)以及公司治理(G,governance)三個英文名詞的縮寫,目前ESG已經被視為是更有效也更有意義地評估企業經營績效、風險因應、永續發展潛力的數據與指標,因為ESG代表的是企業因應環境保護、履行社會責任、呈現公司治理水準的綜合性績效,越來越多的投資人或企業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將ESG評分,視為評估企業能否永續經營重要的指標。

參、ESG 三大議題

根據目前對ESG的研究資料,ESG三大議題下的主要議題可以歸納如下:

  1. 環境保護(Environment) :主要議題涵蓋溫室氣體排放減少、能源管理、用水與廢水管理、廢棄物與有毒物質處理及生態管理等項目。
  2. 社會責任(Social) :主要議題涵蓋員工健康及安全、工作環境、資訊安全、產品品質與保證、社區回饋及種族平等無歧視等項目。
  3. 公司治理(Governance) :主要議題涵蓋管理與領導、商業模式與創新、內部控制、公平對待所有利害關係人、企業道德及公司治理與資訊透明等項目。
以下分別簡要說明ESG三大議題下各項重要議題之內容與發展。

肆、我國環境保護法制的發展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制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落實環境正義,善盡共同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任,並確保國家永續發展,已經成為全球各個國家積極保護的任務。民國110年(西元2021年,以下同)10月我國環保署已經宣布正在今行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的修法工作,目前正由行政院對其提出之草案進行審議。環境汙染防治通常採用「價格管制」或「數量管制」的手段,前者以課徵稅收或徵收費用的方式為主。關於「氣候變遷因應法」「碳定價」、「碳費」規範設計,以及是否要後續開徵「碳稅」等議題,應從國家財稅法的角度切入,在環境納入課稅的觀念與體系下,定性其法律性質的屬性,並釐清中央與地方間權限劃分問題。

  解決問題的重要方向應是匯集現代社會群體對於環境保護的殷切需求與正面力量,包括永續發展持續繁榮的動機、善用市場經濟機制的力量、持續對科學技術的投資、參酌先進國家的經驗,聚焦於規範與政策之形成,探討立法議題的需求與基礎,以及相應的制度與規範選擇,方能建構台灣氣候變遷法的新思維。此外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之「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之基本國策,環境保護乃為國家的根本公共利益,也是國家安定目的的一部分,國家有義務對於環境生態不予侵害,並應阻止他人做出侵害的行為,積極排除已經出現的環境損害與維護環境生態,環境法規上之理念亦應同時在全球暖化氣候變遷下,成為國家積極保護的任務。

  我國在民國98(2009)年制定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又在104(2015)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建立了因應氣候變遷的初步的法治規範制度。然而此兩部法律當時都只是了迎合國際趨勢而制定,導致多年來台灣在減碳與能源轉型方面的成效非常有限,可能也是因為缺乏台灣本土性的思考內涵所產生的結果。以上兩法與「能源管理法」及「能源稅條例」,四者並稱為我國之「能源四法」。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按其立法目的在於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制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落實環境正義,善盡共同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任,並確保國家永續發展,故制定本法,實乃實踐前述憲法的要求。

  如前所述,為加速邁向民國139(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我國行政院環保署在110(2021)年10月21日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行政院在111(2022)年4月21日通過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後續送交立法院審議,預計最快將在113(2024)年開徵碳費。

  氣候變遷議題乃跨國境、跨領域、跨部門等跨領域下的特殊議題,國家管制工具朝向強調市場導向、經濟誘因式的管制方式革新,而主權國家以上及以下的多層次治理也逐步發展,是以隨著前述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的發展趨勢,越來越獲得國際研究的證實與國際政治的重視,此一全球性的政治議題亦已逐漸成為一個新興的法學議題,因此若干新興的法領域亦儼然成形,例如「氣候保護法」與「災難法」等。「氣候變遷因應法」在我國將可扮演此重要關鍵,但其架構與內涵應如何形成?其中排放交易制度(emission trading system)引用總量管制加上交易制度的優點,其目的也是希望透過市場機制的運作,引導被限制排放溫室氣體的業者在自由、完全競爭的交易市場裡,依各自的最大利益進行交換,此亦為善用資由經濟市場機制力量常見的方法。

  另外本次修法預計也將引入課徵碳費的制度。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立法說明:「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增訂徵收碳費作為經濟誘因工具,中央主管機關對國內排放源徵收碳費,及碳費優惠費率、減量額度扣除徵收碳費之排放量之規定;因應國際趨勢對進口產品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代金、碳費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得支用於補助、獎勵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事項、投資、研究及開發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用途」(參見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條文第28~33條)。

  氣候變遷的行政法應該要先透過框架法形成整體的原則、架構與期程規劃。接著在框架法規範下,逐一填充減量、調適、財務、保險、能源等領域的規範內容,形成具體而完備的氣候變遷立法。期待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興正通過後,為我國因應氣候變遷、精進環境保護,建立完整健全、可長可久的法治制度,時所至盼。

伍、ESG與資金配置及投資

  企業關注ESG相關的問題除了可以提高營運效率和規避風險外,也可以成為企業吸引資金投資的重要特點。越來越多銀行向ESG表現良好的公司提供優惠貸款利率,例如德意志銀行,如果達成協定的ESG目標,將向貸款人提供較低的利率。投資者利用永續發展相關的投資工具以溢價購買了綠色債券和永續性債券(解決環境和社會因素的債券)。國際知名大企業如Apple、Starbucks、Toyota和Alphabet都發行了此類債券,為其永續發展計劃籌募資金。ESG問題也被納入信用風險考慮:在歐洲,加速納入歐洲銀行管理局規定的新準則。這些準則將於今年生效,並要求銀行將ESG相關風險納入借款人的財務狀況。

  因此,ESG已經成為機構投資重要決策的要素,並日益影響金融和經濟生態系統等領域主要金融機構持續關注趨勢,並且已經將ESG納入決策中。除了BlackRock專注於氣候外,其他主要資產管理公司,包括CalPERS、Calvert、GPIF、APG等,都在使用越來越複雜的ESG分析進行投資決策。納斯達克在評估首次公開發行(IPO)時已開始納入ESG,香港、深圳、上海和菲律賓等全球證券交易所也開始加入ESG揭露成為上市的必需條件。全球經濟成長、供應鏈、氣候變化、社會經驗和先進技術等對複雜性問題日益增加。因此企業ESG績效的數據(ESG Performance Data)或ESG績效評等(ESG Performance Rating),也逐漸被視為解析此類複雜性及評估永續發展潛力的最佳工具。

陸、接軌國際趨勢 實踐淨零碳排 搶占綠色商機

  歐盟將於2026年起開徵碳關稅 ,包括鋼鐵、水泥、石化等高耗能產品,以及半導體、汽車、我國第三大兆元產業機械等產業都將受到極大衝擊,推進綠色工具機、電動汽車的演進,並提升再生能源的使用率,例如產業龍頭英特爾與台積電就分別承諾於2030年、2050年100%使用再生能源!為了達成減碳承諾,世界各國紛紛訂出具體的淨零碳排時間表。我國宣示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透過法令接軌國際減碳趨勢,中國則將時間點設定在2060年,目前正在歷經減碳達標與經濟成長的拉鋸,牽動中小企業營運並衝擊全球供應鏈。此外國際間已經出現許多衡量減碳的指標,包括投資導向及聚焦於供應鏈永續治理的ESG評比,其中後者有助於中小企業接軌國際減碳趨勢,進一步優化經營管理、搶占綠色商機、打入全球主流供應鏈! 因此節能減碳已經成為全球共識,2015年聯合國195個成員國在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1)中通過巴黎協議,期待到了21世紀後半葉時,全球經濟不再依賴化石燃料,而在地球氣溫的上升幅度方面,與前工業時代(1750年)相比,期待控制在最多攝氏2度的範圍,並以1.5°C以下為積極目標。不丹與蘇利南共和國受惠於非重工業的產業結構,以及國土面積多為森林的先天優勢,已率先成為淨零排放國。

  在2021年4月登場的全球領袖視訊氣候峰會中,全球40位領導人參與並進一步提出短中期減碳目標。歐盟、美、日、韓、台灣都已宣示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中國則許諾2060年達標。在2021年8月由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舉辦的「台達氣候沙龍」中,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分享,依據台灣歷史觀測趨勢觀察,台灣在過去110年以來,溫度已上升1.6度,超越全球平均1.07度!為了減緩升溫速度,台灣啟動積極作為。相較於2005年,台灣期許在2030年減碳20%,並逐步推動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在具體做為上,台灣在2015年已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並且接軌國際減碳趨勢,將碳交易入法。

未完待續…

參考資料
1. 潘景華(2004)。社會責任投資(SRI)在台灣發展之芻議/證券暨期貨月刊,22(12),23-50。
2. 2020年3月。ESG永續金融/台灣銀行家,123,8-89
3. 台灣永續投資趨勢今研討(2020年8月25日)/工商時報
4. 黃天牧:ESG 投資將蔚為風潮(2020年8月11日)/工商時報
5. 金管會:金融業投資授信,將以ESG為基準(2020年8月11日)/工商時報
6. 金管會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公私協力合作建構永續金融生態系(2020年8月18日)/金管會
7. 金管會挺責任投資雙管齊下(2020年7月28日)/經濟日報
8. 金管會正式啟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2020年8月25日)/金管會
9. 元大投信攜台師大產學合作智能與指數化投資研究中心負重任(2020年8月10 日)/工商時報
10. S&P Global
11. MSCI
12.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ESG檢測儀

作者謝國松博士
學 歷: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商學博士、國立澳洲南澳大學企管博士
專業資格:會計師(台灣與大陸)、評價分析師(NACVA)、證券分析師(台灣)
簡 歷: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宏泰機構執行長、宏盛建設財務長
現 任:誠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助理教授、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會計師業務評鑑委員會執行長、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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